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杭州医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杭州医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杭州医学院,学校代码:13023,浙江省招生代码:0036,三位一体招生代码:0336。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杭州医学院。
第八条 学校地址:临安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颐康街8号)、滨江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81号)、黄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82号)、青山湖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创业街21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 学校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学校设本专科招生9个工作组,负责本专科招生的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30名,招生专业计划、选考科目要求、学制如下表: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 |
选考科目要求 |
计划数 |
临床医学 |
5 |
6300 |
物理,化学 |
15 |
医学信息工程 |
4 |
5500 |
物理,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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